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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安市宏山化工厂3000t/aDL-酒石酸、200t/a酒石酸氢钾、2000t/a酒石酸钾钠迁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2/13 2:06:0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334-2013

项目名称

浙江省临安市宏山化工厂3000t/aDL-酒石酸、200t/a酒石酸氢钾、2000t/a酒石酸钾钠迁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浙江省临安市宏山化工厂创建于19993月,是一家专业生产酒石酸及酒石酸盐类产品的企业。企业原地址位于临安市龙岗镇龙井村,由于原厂址发展受限,故企业搬迁至临安市龙岗镇地塔村(临安市西部工业功能区)。

8.1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本次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有:氯二氟甲烷、活性碳、过氧化氢[20%≤含量≤60%]、丁烯二酸酐[顺式]、氢氧化钾溶液。

其中过氧化氢[20%≤含量≤60%]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上述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辨识,本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容器灼烫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噪声危害,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灼烫、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浙江省临安市宏山化工厂厂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8.2主要评价结果

1)本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符合规范要求。

2)根据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本项目中的氧化工艺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列举的典型工艺。但本项目未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氧化釜的温度与釜内盘管中冷却水的控制阀未联锁。

3)本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均已列入整改意见(详见表7-1)。

8.3安全评价结论

本验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建议的前提下,浙江省临安市宏山化工厂3000t/aDL-酒石酸、200t/a酒石酸氢钾、2000t/a酒石酸钾钠迁建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金国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孙桂荣

高工

35

高子鑫

高工

30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11.15

金国艳  蔡旭东

现场勘察

2013.11.15

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4.11.11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