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神鹰冷藏服务有限公司冷库液氨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2/13 2:17:1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液氨使用企业 |
项目编号 |
2013297-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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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余杭神鹰冷藏服务有限公司冷库液氨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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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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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合同,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杭州神鹰冷藏服务有限公司冷库液氨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主要涉及的场所为1个冷库库房、制冷机房(控制室、变配电)。杭州神鹰冷藏服务有限公司冷库采用液氨制冷系统。制冷机房内设有1只8m3贮氨器,液氨整套系统最大储存量为7.68T。液氨属于第2.3类有毒气体,故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简介: 杭州神鹰冷藏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7日,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东山村1幢,法人代表陈友发,经营范围为:提供冷冻、冷藏服务。杭州神鹰冷藏服务有限公司冷库采用液氨制冷系统。制冷机房内设有1只8m3贮氨器,液氨整套系统最大储存量为7.68T。液氨属于第2.3类有毒气体,故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评价结论: 1)危险化学品辨识 经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为液氨,液氨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氨为高毒物品。 上述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经过辨识,企业氨制冷系统中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冻伤、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是主要的危险因素。 3)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评价认为,杭州神鹰冷藏服务有限公司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冷库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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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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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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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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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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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珊 |
工程师 |
110000000020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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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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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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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 |
金国艳、刘珊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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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4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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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