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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汇达化工催化剂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2/13 2:18:0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项目编号

236-2014

项目名称

杭州汇达化工催化剂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范围:

杭州汇达化工催化剂有限公司拟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包括:1-氯丁烷、二氧戊环、1,4-二氧杂环己烷、原甲酸三()酯、N,N,N,N-四甲基乙二胺、原甲酸三()酯、正硅酸乙酯、吗啉、三乙基铝、氢氧化钡、氯化苄、N,N-二甲()苯胺、1,4-苯二酚、三氟化硼乙胺、4,4-二氨基二苯砜、N,N-二乙()苯胺、N-甲基苯胺、N-乙基苯胺、苯醌、氯乙酰氯、苯甲酰氯、亚磷酸、亚硫酸氢钠、三氯乙酸、十八()酰氯、苯乙酰氯、环己胺、N,N-二甲基环己胺、苄基二甲胺、N,N-二乙基乙()二胺、二环己胺、亚硝酸钾、过氧化氢叔丁基、过氧化氢蒎烷、过氧化氢()孟烷、过氧化二叔丁基、过氧化甲乙酮、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二-(2,4-二氯苯甲酰)、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

公司采取无储存批发(直拨直销)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有运输资质单位进行运输。

简介:

杭州汇达化工催化剂有限公司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红石中央大厦1102室,法定代表人为张一军,经营场所建筑面积50m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330105000189757,有效期自2010129日至2030128日。

该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增加40种危险化学品的无仓储批发经营。主要拟从事危险化学品(无储存)批发经营,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工材料的技术开发;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该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增加40种危险化学品的无仓储批发经营。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方式采用直拨直销,无仓储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有运输资质单位进行运输。

评价结论: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工部令[1996]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1号)进行辨识可知: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可知:企业经营的过氧化甲乙酮、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属于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名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可知:企业经营的N-甲基苯胺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445号)进行辨识可知: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品种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公安部公告[2011])进行辨识可知:企业经营的品种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公司在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

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方式采用直拨直销,无仓储批发经营。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使用和储存,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次评价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杭州汇达化工催化剂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总结如下:

1)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2)公司的安全管理组织符合安全要求;

3)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员已经过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该项符合要求;

4)公司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其符合要求。

本评价认为,杭州汇达化工催化剂有限公司经营(无仓储)本次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何慧铃

报告编制人:何慧铃

报告审核人:袁永强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何慧铃

工程师

1100000000300134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8.15

何慧铃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报告提交

时间

20149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