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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加新橡胶制品厂130t/年溶剂油废气回收利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5/4/3 5:25:0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001-2015

项目名称

杭州加新橡胶制品厂130t/年溶剂油废气回收利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范围:

杭州加新橡胶制品厂130t/年溶剂油废气回收利用项目,涉及的建构筑物为浆胶车间和10m3溶剂油埋地罐,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为120#溶剂油。

简介:

杭州加新橡胶制品厂位于杭州余杭区黄湖镇,成立于19940822日,注册号3301841004639,注册资金伍拾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汤玲青,经济性质为股份合作制,经营范围:主营橡胶三角带制造,加工;工业帆布的生产;其他无需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兼营橡胶胶管,橡胶配件,橡胶密封制品制造,加工,含下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企业现有员工13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2人。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和回收120#溶剂油:浆胶涂布工艺过程中120#溶剂油和混炼胶混合后用于涂布,涂布烘干过程中产生溶剂油废气,废气经集中、处理后回收。120#溶剂油年使用量180t,其中回收量130t120#溶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关于回收利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化函[2007]275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回收利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浙安监管危化[2007]187号),企业120#溶剂油回收应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于20120220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2]-A-1912,许可范围:年回收120#溶剂油130吨,有效期至20150219日。

企业于2011年委托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过安全评价,安全评价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已得到落实。自上次评价至今,企业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自上次领证后,企业周边情况、平面布置、工艺技术无重大变化。

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企业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杭州加新橡胶制品厂130t/年溶剂油废气回收利用项目,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见第6.1章节)并达到要求后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报告编制人:刘珊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01.04

刘珊、陈浩、陈静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0130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