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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丙烷气化站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5/4/3 5:39:1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037-2014

项目名称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丙烷气化站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范围: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丙烷气化站项目(丙烷气瓶组经气化、减压后供车间使用)的相关设施。

简介: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新丰镇工业园区北区,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钢材重复改制及批发、零售;金属加工机械、通用设备的制造及技术咨询。公司前身为嘉兴市东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77月更名为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字[2014]-F-1778,许可范围:年(副)产焦煤油7000吨、硫磺7000吨,生产煤气(自用)6.5m3/h、液化天然气LNG(自用)8000m3/h,有效期2014721日至2017720日。

公司总占地650余亩,有一条年产50万吨不锈钢宽板生产线。此外企业不锈钢宽板生产过程中,在炼钢连铸坯切割和事故切割工序需使用丙烷,因此企业设置丙烷气化站用于生产使用。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认为,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丙烷气化站项目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见第6.1章节)并达到要求后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陈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工程师

1100000000201594

技术专家

   

   

陈铁成

高级工程师

40

王幼明

高级工程师

30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2.25

陈静、蔡旭东、陈浩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40902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