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5年第一季度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4/3 6:24:4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剧毒品使用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002-2015

项目名称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质检科使用少量剧毒品化学品(碘化汞)测定水中氨氮含量。原质检科位于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西水厂内,质检科碘化汞储存、使用安全条件于20149月进行了安全评价。现质检科拟搬至湖州市二环北路2388号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内,本次评价是对该地址的质检科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条件进行评价。本次评价结果如下:

1)经辨识,质检科使用的碘化汞属第6.1类毒害品,也是剧毒化学品(第三类剧毒化学品);碘化汞不属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

在水质化验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人员中毒。中毒事故发生的主要场所是剧毒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应重点防止剧毒化学品的失窃、流失、误用、误食和操作失误而发生中毒事件。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剧毒化学使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评价认为: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标准、规范落实工作,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执行,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后,其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华伟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报告审核人:杜泽俊

应海源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蔡华伟

工程师

1100000000200582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1.9

蔡华伟 晏金平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127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