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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4/3 6:27:5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其它经营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031-2015

项目名称

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注册地址位于建德市寿昌镇桥东路14号,气体备用仓库位于建德市寿昌镇刘家村,仓库面积约17.5m2。经营部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杭安经字[2012]12003016,有效期至2015321日。现公司申请到期换证,经营品种、经营方式等未发生变化。

通过本次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乙炔[溶于介质的]、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气[压缩的]和二氧化碳共5种,属2.1类易燃气体、第2.2类不燃气体。

2)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本次评价范围内无易制毒化学品纯品,但是所评价混合物中含有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目前国内没有要求折算管理。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在经营和储存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的经营场所和气体备用仓库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通过现场检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评价认为:在严格遵守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建德市寿昌镇国新氧气乙炔经营部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华伟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报告审核人:杜泽俊

楼荣华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蔡华伟

工程师

1100000000200582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1.25

蔡华伟 晏金平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29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