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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东亚化工厂甲醛罐区和罐区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15/7/10 3:16:16

                                        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项目编号

2014301-2015

项目名称

富阳市东亚化工厂甲醛罐区和罐区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富阳东亚化工厂位于浙江省富阳市永昌镇永昌村何云,注册资本为135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约6536.2m2,建筑面积约2650.8m2。现有员工44人,其中生产车间作业人员2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法人代表为陈耕宏。企业主要生产甲醛溶液(37%),其生产规模为28600t/a

富阳市东亚化工厂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于201271日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更换(许可范围:年产:37%甲醛溶液28600吨,有效期至2015630日;证号:(ZJWH安许证字[2012]-A-1208)。

富阳市东亚化工厂2014324日取得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级)(证书编号: AQBWH(杭)201400033,有效期至:20173月)。

1)辨识结果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和甲醛溶液(37%)。甲醛溶液(37%)为高毒物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类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甲醇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

经过辨识可知,该项目营运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灼烫(化学灼伤)、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过辨识,把本项目所在的厂区作为一个辨识单元,本项目所在厂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评价结果

1)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固有危险性,但通过固有危险程度评价和风险程度评价,认为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本项目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2)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厂址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项目各个作业场所分析评价可得,本项目甲醇储罐和甲醛溶液储罐的危险度等级均为I级和Ⅱ级,应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本项目已在甲醇储罐和甲醛溶液储罐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经评价,安装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符合有关要求。

5)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该项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后果和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了评价分析,该项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事故隐患,其中储存过程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事故的危险性为Ⅳ级,其它危险性为Ⅱ级。企业针对各类事故采取了相应对策。

6)建设项目安全工艺技术意见书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已采纳落实。

7)建设项目装置、设备(设施)的关键部件均采用安全可靠部件,且均经过相应检测,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均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8)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针对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已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装置运行正常稳定。

9)本项目试生产后已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5)安全评价结论

本验收评价认为,富阳市东亚化工厂甲醛罐区和罐区技改项目在确保现有的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组长

孟贵云

报告编制人

孟贵云

报告审核人

袁永强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孟贵云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59

周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孙桂荣

高级工程师

45

张永良

高级工程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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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5.10

孟贵云、周东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5.5.20

孟贵云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5.06.10

孟贵云、周东、技术专家

报告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5.6.23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