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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立物流有限公司元立仓储物流基地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7/10 5:01:5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物流仓储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013-2015

项目名称

浙江元立物流有限公司元立仓储物流基地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浙江元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715日,注册地址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春城路21号,注册资本壹亿元,是由衢州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仓储物流公司。

衢州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是大型金属制品企业,年吞吐量数百万吨。在国家以生态文明理念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推动主业、辅业分享并互动发展战略,通过整合企业内、外资源,组建浙江元立物流有限公司,发展产业集群物流,使仓储、物流成为企业的又一“基本业态”,为元立集团金属制品生产制造设备、运输车辆提供备品、配件、原辅材料等采购、仓储、运输服务。

根据立项文件及可研报告,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浙江衢州元立仓储物流基地立足元立集团备品、配件、辅料采购、仓储、销售、物流需求,并面向高新园区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建设区域性仓储物流基地。建设内容包括仓储设施、办公楼、研发楼、食堂及其他配套设施,并配套建设2×60m32×30m3自备能源站一座。项目规划总用地66493㎡(合99.74亩),总建筑面积41225㎡,计算容积率面积48767.6㎡,专用停车场6400 ㎡,停车位100个。

根据总局36号令、45号令等要求,建设项目在可研阶段应进行安全评价,故此,浙江元立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实施该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按照公司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实施完成了该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论

1)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第1号公告,2003年),以及201551日生效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柴油[闭杯闪点≤60]属于危险化学品。

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柴油[闭杯闪点≤60]均为该项目自备能源站的汽车燃料。

2)天然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3)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及毒害、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自备能源站的火灾、爆炸。

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本项目天然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评价结果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危险度评价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项目选址与布点符合规划要求,站内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局部修订版)》(GB50156-2012)的要求。

2)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站内各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基本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局部修订版)》(GB50156-2012)的要求。

3)本项目工艺技术成熟、可靠。

4)通过对单个LNG储罐的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补偿前危险等级为很大,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补偿后危险等级降为中等,说明补偿后风险可以接受。

5)通过对主要装置的危险度评价,LNG储罐的危险等级为Ⅰ级(高度危险),柴油储罐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低度危险),说明LNG储罐是危险性高的设备,属于重点设备,需要重点防范。

6)采用蒸气云爆炸模型进行事故后果进行模拟计算,结果是:1LNG储罐泄漏发生蒸气云爆炸时,其死亡半径为39.7m,重伤半径为90.6m,轻伤半径为163.4m。项目设计时,在总平面布置时,在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同时,应尽可能将人员密集场所、贵重设备设施和货物布置在远离LNG储罐的地方。

7)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但自备能源站涉及的天然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且LNG储罐危险度评价显示为高度危险,需根据要求安装适用的自动化安全控制措施。

8)针对本项目生产运营的危险特点,选取一些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三、评价结论

如果项目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各方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厂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袁永强

报告编制人: 袁永强

报告审核人: 晏金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袁永强

高级工程师

G3300210140

何慧铃

注册安全工程师

33110104814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2.15

袁永强、何慧铃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2015.3.17

袁永强、何慧铃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425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