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利平装潢材料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5/7/10 5:13:5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经营 |
项目编号 |
049-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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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安市利平装潢材料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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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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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利平装潢材料经营部原工商名称为临安市利平油漆店,注册地址为临安市昌化镇唐昌路135号,原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3日,登记编号:浙杭(临)安字[2011]09000001号,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含易燃溶剂的油漆、涂料的零售,现因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该项目拟申请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经营地址、经营方式和经营内容不变,负责人仍为赵利平,未设危险化学品库房或备货库房。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含易燃溶剂的油漆、涂料属于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序号是2828, CAS:无。 本次评价范围内无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无易制毒化学品纯品,但是所评价混合物中含有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目前国内没有要求折算管理;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纯品,但是所评价混合物中含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甲苯、乙酸乙酯、苯,目前国内没有要求折算管理。 临安市利平装潢材料经营部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主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经营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临安市利平装潢材料经营部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和《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附录A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函字[2003]119号)的有关要求对临安市利平装潢材料经营部的经营安全条件进行评价: (1)该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基本符合安全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2)该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3)该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已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已取得上岗资格证; (4)该经营单位已配置2只4kg干粉灭火器及“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临安市利平装潢材料经营部经营本次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含易燃溶剂的油漆、涂料)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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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何慧铃 |
报告编制人:何慧铃 |
报告审核人:袁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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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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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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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慧铃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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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 |
工程师 |
0800000000101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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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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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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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6 |
何慧铃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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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永强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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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5.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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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