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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新增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7/10 6:08:3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码头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138-1-2015

项目名称

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新增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是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磷酸三钠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评价重点为项目建设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

评价范围包括如下范围:

1)码头新增管线,包括:

  1C4(液化石油气)管线: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码头1#作业区上粗丙烯输油臂和2#作业区上的甲基叔丁基醚输油臂汇成一股输送管线至浙江信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线甩头位于泰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与浙江信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相连管廊的东侧(不过马路)。管径DN250,长度1678m

2)甲醇管线:利用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码头中间2#作业区上的汽柴油输油臂卸船后送至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罐区,管线与现有储罐V-101/102的进罐切断阀相连接。管径DN350,长度1175m

3)丙烯气相管线:从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线甩头位于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球罐区北侧管廊上)至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码头东侧1#作业区上的粗丙烯输油臂。管径DN150,长度3300m

4)丙烯液相管线: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码头东侧1#作业区上的粗丙烯输油臂至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线甩头位于美福化工球罐区北侧管廊上)。管径DN200,长度3300m

5)甲基叔丁基醚(MTBE)管线:与C4 管线为同一根。与甲醇共同借用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码头2#作业区上的汽、柴油输油臂卸船,上码头管廊后与至浙江信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C4 管线跨接,借用C4 管线输送至用户。管径DN250,长度1678m

6)丙烯液相管线:由美福罐区东侧公共管廊2133柱至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码头3#作业区丙烯装卸臂。管径DN300,长度1350m

7)丙烯气相管线:由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码头3#作业区丙烯装卸臂至美福罐区东侧公共管廊2133柱。管径DN200,长度1350m

2)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罐区内的2 台油罐(V101V102,容积均为20000m3)变更用途为甲醇储罐。

3)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已有码头上的汽柴油装卸臂(2#作业区)变更用途为甲醇装卸臂,并新增2 台甲醇装卸臂(分别位于1#作业区、3#作业区)。

丙烯管道(美福罐区东侧公共管廊2133柱至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DMTO装置南节点:该部分丙烯管道属于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聚乙烯和39万吨/年丙烯工程的部分配套外管项目建设内容);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码头及码头上的已有设施、库区及库区内的其它设施(包括二期未改造的V203储罐);公用管廊及管廊上的已有管道等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项目内容:

1)本项目在码头新增甲基叔丁基醚危险货物装卸、后方罐区新增甲醇储存,公司需要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的认可作业货种进行补充。

2)本项目在码头的货品接卸、输送、储存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淹溺、中毒、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噪音等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3)根据辨识,码头不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码头在装卸作业期间为重大危险作业场所。罐区已构成一级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经评价,重大危险源的个人风险及区域社会风险均可接受。

4)安全技术状况及安全管理状况评价结论

1)本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建设过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本项目所采用的装卸、储存工艺合理、可行,装卸、储存设备设施适用、可靠,在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可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3)项目安全设施根据工程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了落实,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存在个别问题已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确保上述设备设施的齐全、有效并定期检查。

4)项目码头所在水域安全条件及与周边距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5)企业法人取得地方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较为完整,已经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6)码头危险货物装卸相关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7)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消防演习等日常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正常,公司的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企业应根据报告第10.1节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整改落实。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确认合格后,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新增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基本条件。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1500000000200377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技术专家

   

   

包晓跃

高工

35

周水鹤

高工

25

相继园

高工

2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5.26

蔡旭东、陈浩

现场勘查

2015.6.

包晓跃、周水鹤、相继园

报告评审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6.12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