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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东方阿纳萨克作物科技有限公司1597t/a新型生物农药制剂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7/10 6:16:0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2014306-2015

项目名称

浙江龙游东方阿纳萨克作物科技有限公司1597t/a新型生物农药制剂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浙江龙游东方阿纳萨克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浙江龙游东方农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1月,于20111月办理更名手续),公司位于龙游城南工业区,现占地面积11.5亩,厂房等建筑面积3500余平方米。经营范围是:农药加工、分装、销售;农药产品的技术开发;其他农药、化学肥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详见营业执照)。公司目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522日,许可生产16种农药制剂。

公司农药制剂技改项目于2012年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522日,许可生产16种农药制剂,年生产能力是2150t

公司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设施、储存场所、工艺技术等基本没有变动。但因市场调整,公司取消3个品种农药制剂:10%草甘膦水剂500t18%杀虫双水剂50t40%唑磷·炔螨特乳油3t,调整后的年生产能力是1597t

本次评价是对13种农药制剂的到期换证条件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如下:

对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施)的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可作出如下结论:

1)本项目位于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属工业用地,具备水、电、交通、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划;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及与周边的安全防护间距符合要求;周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本项目生产不构成安全隐患;厂区周边无村落民居;工程地质条件、水文条件、气象条件等符合本项目生产的要求。

2)本项目采用的工艺、设备、设施及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经危险度评价法评价,本项目主要装置单元的危险等级均为Ⅲ级(低度危险)。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也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综上,项目相关装置未列入强制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范畴。

5)针对本项目存在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定及需持续改进的问题,本评价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及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

本次评价认为,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并严格执行,并按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浙江龙游东方阿纳萨克作物科技有限公司1597t/a新型生物农药制剂生产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华伟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报告审核人:杜泽俊

应海源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蔡华伟

工程师

1100000000200582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技术专家

   

   

姜洪志

高级工程师

安全工艺39

汤菊萍

注册安全工程师

化工工艺29

福总工

电气2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2.27

蔡华伟 晏金平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413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