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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钴金属量)新材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10/26 1:19:3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042-2015

项目名称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钴金属量)新材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衢州华友公司)成立于20115月,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为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廿新路18号。衢州华友是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友钴业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衢州华友成立于20115月,其年产10000吨(钴金属量)新材料项目于2011916日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批文(浙发改外资[2011]1208号),该项目20158月份已完成试生产,有关设备设施试生产表现正常,可以满足设计、建设需要。

衢州华友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按照公司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实施完成了该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结论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建设项目原辅料、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中共涉及12种危险化学品,其中氨、天然气、二氧化硫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氨、四氯化碳、氯化汞为高毒物品;氯化汞为剧毒化学品;盐酸、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危化品;双氧水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2)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灼烫、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及低温冻伤、噪声、高温危害等。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烫。

3)“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本项目氨、天然气、二氧化硫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为三级。

二、评价结果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蒸气云爆炸事故后果模拟法、危险度评价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中鼓励类第九项有色金属 2 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类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或者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产品未列入《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中的产品。

该项目已获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服务联系单(浙发改办外资函[2011]79 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

2)项目所在地——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规划化工园区,本项目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阶段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进区入园”的规定。

3)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各场所及作业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评定,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评价结果建设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危险等级最高,为Ⅳ级(灾难性的,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4)经过装置危险评价,本项目涉及的液氨储罐、体积大于100m3的设备设施危险度均为Ⅱ度(中度危险),其他生产、储存设备危险度均为Ⅲ度(低度危险)。

5)经过对液氨储罐有毒气体泄漏的模拟计算,液氨单罐发生完全泄漏,5~10min内其附近39.30m的区域内将处于死亡范围内,如果时间进一步延长或者风向原因,氨气的影响范围将更大,且会向下风向扩大影响范围。。

6)对建设项目发生物料泄漏、火灾、爆炸及中毒、灼烫事故的概率(可能性)、事故原因、事故发生所需时间进行分析,结果认为:物料泄漏事故发生概率约为1×10-2/年~1×10-3/年,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爆炸的事故概率约为1×10-5/年~1×10-4/年之间。其事故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7)对构成重大危险源氨水制备厂房的液氨储罐单罐进行了个人风险、社会风险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模拟计算,装置的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处于“尽可能降低的区”、不属于“不可接受区”,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0.39m,未超出厂界。

8)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检查结果认为:项目厂址及其与周边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标准规范的规定。

9)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安全专篇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人员持证、安全管理等管理进行检查评价,结果认为项目已基本采纳了有关安全设施设计方案。

三、评价结论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完成本报告第9.1.3节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整改确认合格后,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年产10000吨(钴金属量)新材料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时具备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条件。

项目组长

袁永强

报告编制人: 袁永强

报告审核人: 孟贵云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袁永强

高级工程师

G3300210140

何慧铃

注册安全工程师

33110104814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5~9月多次

袁永强、何慧铃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822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