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5年第三季度

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4.8万吨连续式高性能有机硅建筑胶粘剂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10/26 5:22:5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建材

项目编号

122-2015

项目名称

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4.8万吨连续式高性能有机硅建筑胶粘剂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4.8万吨连续式高性能有机硅建筑胶粘剂项目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丁基二(十二酸)锡、柴油[闭杯闪点≤60]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高毒物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灼烫、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中毒窒息和灼烫。本项目未构成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厂址与周边场所的防火间距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项目安全条件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企业制定有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得到较好的执行;建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有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经安全任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

本验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4.8万吨连续式高性能有机硅建筑胶粘剂项目生产装置能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组长

孙娜

报告编制人: 孙娜

报告审核人:杜泽俊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技术专家

   

   

张永良

高级工程师

28

袁昌明

教授级高工

33

胡永强

高级工程师

30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6.13

孙娜、晏金平

看现场、收集资料

2015.07.4

孙娜

看现场、收集资料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0810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