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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群利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涂料、稀释剂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10/26 5:31:2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涂料制造

项目编号

126-2015

项目名称

建德市群利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涂料、稀释剂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企业简介:建德市群利实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0年,原名建德市群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建德市寿昌镇火车站(货运站)东面。公司主要从事三块业务:生产、销售香蕉水、天那水、松香水、氨基漆稀释剂;带储存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无储存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具体内容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普通货运和经营性危险货物的运输(2.1项、第3类、第8类,剧毒化学品除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年产香蕉水400吨、天那水89吨、松香水178吨、氨基漆稀释剂76吨,有效期为201488日至201787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50318日至20180317日。

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3103万元,总用地面积10195.8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556.5m2,总建筑面积2234m2。罐区利用现有储存装置。本技改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10000吨涂料、稀释剂的生产能力。

1)经过辨识,企业在10000/年涂料及稀释剂生产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溶剂油[闭杯闪点≤60]、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2-二甲苯、正丁醇、环己酮、氨水、柴油、醇酸树脂、氨基树脂、环氧树脂、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漆类涂料、氨基树脂漆类涂料、聚氨酯树脂漆类涂料、环氧树脂漆类涂料、丙烯酸酯类树脂漆类涂料、稀释剂、固化剂。C10芳烃、丙二醇乙醚醋酸酯未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列明,企业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情况进行辨识分类。由于其成分中含有较大比重的易燃成分,建议企业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其余化学品未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列名。公司产品中油性涂料及其稀释剂、固化剂系列产品,根据其生产工艺,产品中含有易燃溶剂11~20%(固含量7085%),均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2828条的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上述危险化学品中无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乙酸乙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经过辨识,建设项目建成后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粉尘、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等事故的危险源和触发因素。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主要评价结果:

本项目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申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评价分别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法对建德市群利实业有限公司安全设立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结果概括如下:

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规范要求,主要建、构筑物之间及其与周边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3)建设项目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外部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和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可以接受,符合安全要求;

4)建设项目工艺技术和装置设备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供水、供电及交通、通讯等辅配工程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6)自动化控制方面:建设项目未纳入强制性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要求范围,因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厂内乙酸乙酯罐已安装液位计、温度计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但液位仪、温度计无远传记录的功能,企业应进一步安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评价结论

经过本次安全评价,结论是:本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各方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情况下,在已选厂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

项目组长

何慧铃

报告编制人

何慧铃

报告审核人

袁永强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何慧铃

工程师

1100000000300134

周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孙桂荣

高工

45

高子鑫

高工

45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5.28

何慧铃、袁永强

联系业务、现场勘查

2015.7.13

何慧铃、袁永强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5.7.17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