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5年第三季度

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Nm3/h氮气空分装置技改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5/10/26 6:47:0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供气站

项目编号

174-2015

项目名称

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Nm3/h氮气空分装置技改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评价范围根据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与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签定的咨询合同(合同编号:杭安科【评】字第174-2015号,本安全评价分析的范围为: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Nm3/h氮气空分装置技改项目。范围涉及建构筑物共1幢,即:氮压缩车间(新建)。安全评价分析对象包括:(1)氮气压缩装置(新增3台氮压机);(2)氮气输送系统(新增70m的Φ6*1规格的输气管道和60米的Φ12*1.5规格的输气管道)。特别需要说明的是:(1)公司已建厂房及其他生产工序安全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2)公司厂区其他已建建(构)筑物不在本次评价范围。(3)项目涉及的厂外管线不在本次评价范围。(4)自本次安全条件分析合同签定之日后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工艺改变和原材料变更不在本次评价范围。(5)消防、环保、厂界外运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应以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

简介:本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对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3000Nm3/h氮气空分装置项目进行技改,建设内容为新增3套氮压设备(两开一备),使其中1500Nm3/h氮气压缩成为1.0Mpa的压力氮,供应给厂界外的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使用。原有年供氮[压缩的]3000Nm3/h的生产规模不变。本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仅在水冷塔和空冷塔北侧新建氮压缩车间,建筑面积138.7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8.78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应管线。

评价结论:本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及基础条件满足安全要求。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各方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安全评价意见书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000Nm3/h氮气空分装置技改项目能满足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陈静

报告编制人: 陈静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金国艳

助理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6.10

陈静、金国艳、徐平

现场勘查

2015.9.1

陈静、徐平

设立/设计审查会

报告提交时间

2015924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