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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正祥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5/10/26 7:03:5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经营

项目编号

183-2015

项目名称

杭州滨江正祥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杭州滨江正祥气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滨江区长河镇江二村,该公司于20127月到期换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浙杭(滨)安经字[2014]06002571,有效期至20150701日,经营乙炔、氧[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氩[压缩的]、氮[压缩的]5种工业气体,采用带储存方式经营。现该公司许可证已过期,企业需重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本次安全评价注册地址和仓储地址、危险化学品品种和经营方式均不变。气瓶备货库总面积28m2,分为乙炔瓶储存间、氧气等其他气体储存间。

气体储存场所(备货库房,单层,2间,面积共28 m2,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为一幢东西向布置的建筑物中的两隔间,周围其它为闲置房,且实墙相隔。备货库间南北向并排相对布置,两个隔间之间朝北有疏散大门通向室外,周围40米范围内无明火设施。该备货库东面为其它闲置房和空地,闲置房东侧为村道;南面为其它闲置房和五金、建材堆场钢棚(钢棚约3米高,四周兼可通风),隔约40米为长河村民居,南侧30米左右有电力线东西向穿过,不与本项目备货库交叉;西面为空地;北面隔村道、绿化带约30米为江南大道。具体见平面布置示意图。

危险化学品乙炔中有溶剂丙酮属易制毒化学品,无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共1种:乙炔。

通过辨识,杭州滨江正祥气体有限公司工业气体经营过程存在着火灾、爆炸(气瓶爆炸)、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气瓶爆炸)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经辨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杭州滨江正祥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总结如下:

1)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符合安全要求;

2)公司的安全管理组织符合安全要求;

3)公司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员已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该项符合要求。

本次评价认为:杭州滨江正祥气体有限公司在认真执行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完成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整改复查合格后,其在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何慧铃

报告编制人:何慧铃

报告审核人:袁永强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何慧铃

工程师

1100000000300134

周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5.27

何慧铃

现场勘查

 

袁永强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7.24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