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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伯士药业有限公司22.5t/a氟康唑中间体生产系统及其溶剂回收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10/26 7:05:1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184-2015

项目名称

浙江金伯士药业有限公司22.5t/a氟康唑中间体生产系统及其溶剂回收装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浙江金伯士药业有限公司在22.5t/a氟康唑中间体的生产过程中,虽然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涉及二氯乙烷、异丙醇、丙酮等3种危险化学品溶剂的回收套用。溶剂回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2]-D-2072;许可范围是:年回收1,2-二氯乙烷144吨、异丙醇195吨、丙酮180吨;有效期至2015825日。现需到期换证,我公司受浙江金伯士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其22.5t/a氟康唑生产系统及其溶剂回收装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一、辨识结果

1)物质辨识

项目

属性辨识

辨识依据

危险化学品

1,2-二氯乙烷、间二氟苯、三氯化铝、氯乙酰氯、异丙醇、丙酮、硫酸()甲酯、碘甲烷、液氨,共9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公告,2015年第5号)

剧毒化学品

不涉及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公告,2015年第5号)

易制毒

化学品

第三类:丙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年)

监控化学品

不涉及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1996年);

《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1998年)

重点监管

危险化学品

硫酸()甲酯;液氨(为制冷剂)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不涉及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高毒物品

液氨;硫酸()甲酯

《高毒物品目录 (2003年版)》

2)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运营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灼伤、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噪声、粉尘危害、高/低温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结果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物料涉及2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硫酸()甲酯;液氨。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工艺技术涉及烷基化(甲基化)危险化工工艺。

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也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评价结论

对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施)的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可作出如下结论:

1)本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具备水、电、交通、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划;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及与周边的安全防护间距符合要求;周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本项目生产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厂区周边无村落民居;工程地质条件、水文条件、气象条件等符合本项目生产的要求。

2)本项目采用的工艺、设备、设施及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本项目涉及烷基化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装了PLC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该系统运行良好。

4)针对本项目存在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定及需持续改进的问题,本评价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及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

三、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并严格执行,并按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浙江金伯士药业有限公司22.5t/a氟康唑生产系统及其溶剂回收装置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项目组长

蔡华伟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蔡华伟

工程师

1100000000200582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技术专家

   

   

孙桂荣

高工

安全工程45

张永良

高工

化工30

高子鑫

高工

化工4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6.15

蔡华伟 徐林梅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723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