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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8000t/a改性发泡剂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发布日期:2015/10/26 7:09:0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188-2015

项目名称

杭州海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8000t/a改性发泡剂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是对公司28000t/a改性AC发泡剂生产系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范围具体包括:2幢生产厂房(混合车间、助剂母料车间)、4幢仓库(危险品库、综合仓库2、综合仓库4、综合仓库3)及相关公用工程。

其他车间、仓库等建(构)筑物不在本评价范围。公司停产的2000t/a改姓H发泡剂生产装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1)公司原有28000t/a改性发泡剂生产系统(其中:改性AC发泡剂28000t/a,改性H发泡剂2000t/a),现公司已停产改性H发泡剂(今后不再生产)。公司需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变更。

2)本项目在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AC发泡剂(AC发泡剂质量比为70%~100%)、DCP、乌洛托品、苯磺酰肼、产品改性AC发泡剂、H发泡剂(含量30%--50%)、二-(叔丁基过氧)异丙基苯(BIPB)、聚苯乙烯珠体【可发性的】、二-(苯磺酰肼)醚)】共9种危险化学品。

其中产品改性AC发泡剂虽然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未被列名,但根据生产工艺描述,有部分产品实际上就是经过粉碎的原料。另一些产品是添加了非危险化学品助剂或几种发泡剂混合(AC发泡剂质量比为70%~100%,本评价认为仍属于主要原料AC发泡剂的范畴,属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项目中DCP、乌洛托品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4)经辨识,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粉尘爆炸、火灾、机械伤害、生产性粉尘、容器爆炸、化学爆炸、中毒、灼烫、触电、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粉尘爆炸、火灾为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杭州海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6)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类比工程法等安全评价方法,分别对系统安全综合单元、总体布局及常规防护设施单元、生产过程单元、职业卫生单元、安全管理单元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

7)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对生产工艺、装置进行模拟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改性AC发泡剂生产线未达到必须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要求。

8)通过评价,认为本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事故隐患。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本报告提出了企业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对于主要事故隐患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杭州海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8000t/a改性发泡剂生产系统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高级工程师

1100000000201988

技术专家

   

   

孙桂荣

高工

45

张永良

高工

2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4.10

蔡旭东、应海源

现场勘查

2015.8.4

蔡旭东、孙桂荣、张永良

报告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9.15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