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年新增13.5万吨电解铜技术升级改造(二期)项目(年新增45万吨冶炼烟气制酸子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6/2/26 6:40:5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治金 |
项目编号 |
228-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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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年新增13.5万吨电解铜技术升级改造(二期)项目(年新增45万吨冶炼烟气制酸子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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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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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鼎铜业一期项目已于2013年7月建成投产,本次拟通过技术升级及挖潜改造将矿产粗铜的产能提高到200Kt/a。项目建成后,2台新型侧吹熔炼炉+4台转炉(3H2B操作)的烟气同时进入硫酸系统用于制酸。和鼎铜业二期项目建成后硫酸年总产量约为80万吨(以100%H2SO4计为79.87万吨),其中新建硫酸系统产量为45万吨(以100%H2SO4计为44.8万t/a),所以与冶炼系统配套的硫酸系统需在原一期硫酸系统的基础上另外新增一套硫酸系统,新增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净化工段、2#干吸工段、2#转化工段、2#硫酸尾气脱硫工段以及相关的循环水系统、供配电系统、自控系统等。此外废酸处理和酸库将在一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和扩建。 1)本项目涉及的二氧化硫、硫化钠、硫化氢、硫酸、氢氧化钠、三氧化硫[稳定的]、五氧化二钒等7种物质属危险化学品,其中: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化氢、五氧化二钒(烟尘)为高毒物品;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爆化学品。 2)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化氢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 3)本项目烟气制酸生产不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所规定的危险工艺;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关于“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5)将本项目作为一个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进行辨识,结果是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化氢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 1)本项目烟气制酸生产不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所规定的危险工艺; 2)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关于“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将本项目作为一个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进行辨识,结果是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周边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与周围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可控;不存在否决性自然条件;总图布置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生产工艺技术成熟;依托条件安全可靠。所以,本项目在已选厂址上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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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杜泽俊 |
报告编制人:杜泽俊 |
报告审核人:晏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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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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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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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泽俊 |
工程师 |
0800000000203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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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娜 |
工程师 |
110000000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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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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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宁 |
高级工程师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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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荣 |
高级工程师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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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鑫 |
高级工程师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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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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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3 |
杜泽俊 孙 娜 |
看现场、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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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4 |
杜泽俊 孙 娜 |
看现场、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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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5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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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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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