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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威药业有限公司400t/a乙醇回收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2/26 6:43:2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231-2015

项目名称

杭州华威药业有限公司400t/a乙醇回收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杭州华威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富阳区高尔夫路89200551日更名为杭州华威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400t/a乙醇回收系统由浙江医药工业设计院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提取工艺流程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该系统2001年正式投入生产,涉及溶剂回收部分与现状一致,原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与现状总平面布置已有改变。20122月首次取证前,企业委托山东润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新出具了《杭州华威药业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现状图》,该图与现状一致。本次评价范围内不存在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

公司占地54694m2,主要建筑物有六座,由南至北分别为综合办公楼、综合制剂车间、提取车间;西侧有工程车间,东侧由南至北有五金仓库和危险品仓库。在工程车间的南侧还建有污水处理池,容积约360m3,主要处理提取车间内产生的废液。

涉及溶剂回收的生产、储存装置有:设在提取车间内的酒精回收塔一座,减压回收釜两台和厂区东侧的54m2危险品仓库一间(仓库内10m3不锈钢的卧式乙醇储罐现已停用,目前存放160kg的桶装乙醇)。

提取车间占地面积1224m2;高三层,局部单层;耐火等级为二级。整个车间分为东、西两部分,用防火墙分隔。提取车间西侧部分为单层,面积540m2,煎药、醇沉、乙醇回收装置均设在此区域(回收间),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东侧部分(前处理车间)主要为煎药前处理工艺场所,药材的选配,称量等工序在此区域内完成,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

该企业已于201282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本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内公司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也未发生有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的厂房建筑、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均未发生变化。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溶剂回收中涉及的乙醇属于危险化学品。

2)乙醇不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及毒害、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

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评价结果

采用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案例分析法和及事故后果模拟计算方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结果如下:

①未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②专职安全管理员的人数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③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已过期。

工艺操作方面,生产过程采取的是比较成熟的工艺,在职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的基础上,生产操作的安全程度可以得到保证。

生产环境和安全条件方面,作业环境条件符合防火、防爆、防中毒的安全要求。

2)采用事故案例分析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应采取的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3、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见6.2

三、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确认合格后,杭州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400t/a乙醇回收装置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技术对策措施进行完善。

项目组长

周东

报告编制人:周东

报告审核人:袁永强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何慧铃

工程师

33110104814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10.10

周东、何慧铃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2015.10.25

周东、何慧铃

现场沟通、搜集资料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1111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