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5年第四季度

浙江阿曼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江干第一分公司江干区杭乔路临时撬装式加油站安全评价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6/2/26 6:44:2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233-2015

项目名称

浙江阿曼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江干第一分公司江干区杭乔路临时撬装式加油站安全评价意见书

         

评价范围:

浙江阿曼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江干第一分公司江干区杭乔路临时撬装式加油站,主要包括:撬装式加油装置(油罐、加油机及油泵等)、移动式站房、罩棚等,本项目涉及成品油甲醇汽油(以企业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为准)。

简介:

浙江阿曼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杭州市甲醇汽油试点生产调配企业,为试点经营甲醇汽油,拟成立浙江阿曼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江干第一分公司,于杭州市江干区九堡客运中心停车场东北角建设临时防爆撬装式加油站一座。

项目名称:浙江阿曼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江干第一分公司江干区杭乔路临时撬装式加油站。

项目建设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堡客运中心停车场东北角。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阿曼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可研编制单位: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学原料药)专业甲级;证书编号:A133011387;有效期2015429日至2020429日)。

项目总投资:385.41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撬装式加油装置(油罐、加油机及油泵等)、移动式站房、罩棚等;涉及成品油甲醇汽油;总用地面积1.35亩。

评价结论:

1)项目总平面布置及工艺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因此,按照现有总平面布置方案,在拟选场地进行建设,浙江阿曼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江干第一分公司江干区杭乔路临时撬装式加油站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2)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2]66号)及《关于转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安监管审批[2012]106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并且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及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营。

项目组长

 

报告编制人:杨俊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金国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技术专家

   

   

孙桂荣

高级工程师

40

于巨青

高级工程师

28

张永良

高级工程师

2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09.14

杨俊、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1010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