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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同益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超纯氩、超纯氦、超纯氮、超纯二氧化碳气体充装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2/26 7:23:3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城市燃气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263-2015

项目名称

杭州同益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超纯氩、超纯氦、超纯氮、超纯二氧化碳气体充装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杭州同益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原单位名称杭州同益气体研究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69号。公司于20141117日变更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企业年充装:超纯氮气600瓶、超纯氩气600瓶、超纯氦气600瓶、超纯二氧化碳600瓶。超纯二氧化碳的充装量分别为8 L4kg)、4L2kg),其余原料瓶及产品均为40L

该企业现有员工11名,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7名,操作人员4名,设专职安全管理员1名。

企业销售对象及销售量基本固定,一般每天充装超纯气体10瓶左右,厂内不设气瓶仓库,充装完成后即委托有气瓶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

该企业生产车间长50m,宽13.3m,单层,三级耐火等级。厂房内设ArHeN2CO2充装设备各一台,及钢瓶临时存放点。

在本次许可期内,该企业未发生人员死伤或有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生产工艺、生产装置、涉及生产的建筑、操作人员均未发生变化。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论

1)经过辨识,企业在气体充装过程中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超纯氩、超纯氦、超纯氮、超纯二氧化碳,对应《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为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2)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企业在溶剂回收过程中存在容器爆炸、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及毒害、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容器爆炸。

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评价结果

采用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案例分析法和及事故后果模拟计算方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结果如下:

①应对生产车间二氧化碳的浓度进行检测,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②该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向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工艺操作方面,生产过程采取的是比较成熟的工艺,在职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的基础上,生产操作的安全程度可以得到保证。

生产环境和安全条件方面,作业环境条件符合防火、防爆、防中毒的安全要求。

2)采用事故案例分析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应采取的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3、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见6.3

三、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确认合格后,杭州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400t/a乙醇回收装置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技术对策措施进行完善。

项目组长

周东

报告编制人:周东

报告审核人:袁永强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何慧铃

注册安全工程师

33110104814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9.16

周东、何慧铃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2015.10.8

周东、何慧铃

现场沟通、搜集资料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1020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