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3.2万吨特种纸、箱板纸、纱管纸生产线项目 发布日期:2016/2/26 7:35:5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造纸业 |
项目编号 |
266-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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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日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3.2万吨特种纸、箱板纸、纱管纸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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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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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浙江日丰纸业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鑫丰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地处德清县禹越镇高桥集镇鑫丰路188号。2005年3月企业更名浙江日丰纸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300万元。企业占地面积83亩,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是一家专业从事特种纸、箱板纸和纱管纸生产的造纸企业。企业现有3200型长网纸机生产线1套、3800型长网纸机生产线1套、3200型圆网纸机生产线2套,具备年产特种纸30000t,箱板纸51000t,纱管纸51000t,合计产能13.2万t/a的生产能力。企业现有职工263人,配备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评价结果:1)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品有氢氧化钠、硫化氢、甲烷、氧气、乙炔,其中硫化氢、甲烷和乙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上述危险化学品中,硫化氢和甲烷为造纸过程中料液和废水中的有机质发酵产生,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无组织排放;氧气和乙炔为检修时用作焊接气体 2)本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容器爆炸、锅炉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灼烫、淹溺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容器爆炸、中毒。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所列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硫化氢、甲烷和乙炔,未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辨识单元,即生产厂区单元,经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经辨识,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在需强制设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范畴。 6)经现场检查,厂区选址及周边情况符合要求,但建筑物的防火设计(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面积)与规范要求不符,应予以整改。 7)企业现有安全管理状况基本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 结论:浙江日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3.2万吨特种纸、箱板纸、纱管纸生产线项目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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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斯黎明 |
报告编制人 |
斯黎明 |
报告审核人 |
徐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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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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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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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黎明 |
高级工程师 |
120000000020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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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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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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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荣 |
高级工程师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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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鑫 |
高级工程师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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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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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9 |
斯黎明、陈静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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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9 |
斯黎明、陈静 |
现场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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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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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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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