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6/2/26 8:04:4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项目编号 |
290-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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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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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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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系青啤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收购原杭州紫金滩酒业有限公司80%股权后于 通过对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液氨和液体二氧化碳使用的现场调查,并对收集及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进行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作了定性、定量的评价,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危险化学品辨识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如下: 液氨、二氧化碳[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 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液氨为高毒物品;液氨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企业动力车间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低温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及毒害、噪声等。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是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进行分级,本项目已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4)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分别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案例分析法和事故后果模拟计算方法对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结果概括如下: 1)该公司动力车间涉及大量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使用过程固有的危险性较高,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将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该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2)该公司现已制订一套较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及行业的要求、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为此希望公司: (1)应充分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见6.3)。 (2)本次评价查阅了公司的整套安全管理制度,认为这些制度内容较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实。 (3)通过贮氨器液氨泄漏重大事故后果分析模拟,毒害区致死半径57.90m。 5)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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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孟贵云 |
报告编制人 |
孟贵云 |
报告审核人 |
袁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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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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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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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贵云 |
工程师 |
080000000010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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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 |
工程师 |
0800000000101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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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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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荣 |
高级工程师 |
4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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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良 |
高级工程师 |
2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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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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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0 |
孟贵云、周东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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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0 |
孟贵云、郑民钢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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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3 |
孟贵云、周东、技术专家 |
报告现场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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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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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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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