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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6/2/26 8:04:4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项目编号

290-2015

项目名称

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系青啤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收购原杭州紫金滩酒业有限公司80%股权后于201142变更登记的一家公司,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59家控股的生产性子公司,注册资本2.3亿元人民币。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年产啤酒40万千升的生产规模,年销售收入可达到约12亿元人民币。

通过对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液氨和液体二氧化碳使用的现场调查,并对收集及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进行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作了定性、定量的评价,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危险化学品辨识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如下:

液氨、二氧化碳[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

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液氨为高毒物品;液氨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企业动力车间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低温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及毒害、噪声等。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是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进行分级,本项目已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4)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分别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案例分析法和事故后果模拟计算方法对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结果概括如下:

1)该公司动力车间涉及大量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使用过程固有的危险性较高,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将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该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2)该公司现已制订一套较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及行业的要求、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为此希望公司:

1)应充分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见6.3)。

2)本次评价查阅了公司的整套安全管理制度,认为这些制度内容较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实。

3)通过贮氨器液氨泄漏重大事故后果分析模拟,毒害区致死半径57.90m

5)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项目组长

孟贵云

报告编制人

孟贵云

报告审核人

袁永强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孟贵云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59

周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孙桂荣

高级工程师

47

张永良

高级工程师

28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11.10

孟贵云、周东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5.11.20

孟贵云、郑民钢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5.12.23

孟贵云、周东、技术专家

报告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5.12.30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