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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农药厂年产6万吨绿色农药剂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发布日期:2016/2/26 8:21:5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305-3-2015

项目名称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农药厂年产6万吨绿色农药剂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是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农药厂年产6万吨绿色农药剂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重点为项目建设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

评价范围包括如下范围:草甘膦水剂车间、水剂包装车间、水剂罐区、染料配置房、配电房、罐区

建德农药厂厂区内原有的其他生产车间、辅助设施区、办公楼在本报告仅做周边环境描述,不属本次评价范围。

本项目消防、环保方面的事项,应以当地政府相应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本次评价仅作一般性说明。

项目内容

 1)本项目产品草甘膦水剂系列产品不属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属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2)经过辨识,本项目共涉及共涉及氨、二甲胺溶液、一氯二氟甲烷(R22)、草甘膦原药4种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4)经过辨识,本项目氨、二甲胺溶液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所在的建德农药厂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设置后未改变农药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情况。

5)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预测项目在建成投产后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灼烫、物体打击、触电、窒息、车辆伤害、高处坠落、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

6)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系统综合安全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存在的危险等级最高的的因素是火灾、爆炸,危险性为Ⅳ级,其次为中毒窒息,危险性为Ⅲ级,其余的危险等级属Ⅱ级。。针对各类危险、有害因素,本评价报告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希望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各方予以研究、采纳。

7)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系统厂址及总平面布置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在选址、建筑物防火等级及安全间距、占地面积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8)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对二甲胺溶液储罐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安全等级由“很大”将为“较轻”,安全风险可接受。

9)通过职业卫生安全评价,结果表明,如果在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上采取必要的防毒、防尘、防噪措施,该工程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是可以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允许范围内的。

评价结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农药厂年产6万吨绿色农药剂型项目,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各方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是可以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的。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陈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技术专家

   

   

高子鑫

教高

45

孙桂荣

高工

40

张永良

高工

30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9.10

蔡旭东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12.29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