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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通管业有限公司1500t/a玻璃钢管材生产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2/26 8:24:4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工贸

项目编号

307-2015

项目

名称

杭州人通管业有限公司1500t/a玻璃钢管材生产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单位简介:

杭州人通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通管业)位于杭州富阳区场口镇盘龙山路8号,成立于20066月,注册资本为5200万元,法人代表为吴国泉,公司主要从事玻璃钢大口径电力电缆保护管、玻璃钢小口径电力电缆保护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PVC电力电缆保护管、PE自来水管、PPR通讯管等的生产和销售。

辨识结果:

1)物质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2015]5号公告)进行辨识得知:

本项目涉及本项目涉及不饱和聚酯树脂(含苯乙烯)、苯乙烯、环烷酸钴(含苯乙烯)、

过氧化甲乙酮危险化学品。

其中,本项目涉及不饱和聚酯树脂(含苯乙烯)、环烷酸钴(含苯乙烯)、过氧化甲乙酮等危险化学品。不饱和聚酯树脂作为玻璃纤维或织物的涂层主要原料;项目使用的环烷酸钴溶液(含苯乙烯)作为混合配料的促进剂使用;过氧化甲乙酮主要加速玻璃钢管生产时固化作用。

2)本项目生产过程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灼烫、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玻璃钢管生产区和危化品中间库的易燃物料装卸、储存、配料及使用过程中泄漏或遇火源造成的火灾爆炸危险。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辨识得知,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过氧化甲乙酮、不饱和聚酯树脂和环烷酸钴中的组分苯乙烯;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经辨识得知,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杭州人通管业有限公司1500t/a玻璃钢管材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项目

组长

晏金平

报告编制人

晏金平

报告审核人

杜泽俊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孙娜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技术专家

 

 

薛荣富

高工

41

王幼明

高工

30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10.10

晏金平

现场勘查

2015.10.10-2015.11.23

晏金平

调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15.12.6

其他需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