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通管业有限公司1500t/a玻璃钢管材生产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2/26 8:24:4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工贸 |
项目编号 |
307-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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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杭州人通管业有限公司1500t/a玻璃钢管材生产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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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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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杭州人通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通管业”)位于杭州富阳区场口镇盘龙山路8号,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本为5200万元,法人代表为吴国泉,公司主要从事玻璃钢大口径电力电缆保护管、玻璃钢小口径电力电缆保护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PVC电力电缆保护管、PE自来水管、PPR通讯管等的生产和销售。 辨识结果: 1)物质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2015]第5号公告)进行辨识得知: 本项目涉及本项目涉及不饱和聚酯树脂(含苯乙烯)、苯乙烯、环烷酸钴(含苯乙烯)、 过氧化甲乙酮危险化学品。 其中,本项目涉及不饱和聚酯树脂(含苯乙烯)、环烷酸钴(含苯乙烯)、过氧化甲乙酮等危险化学品。不饱和聚酯树脂作为玻璃纤维或织物的涂层主要原料;项目使用的环烷酸钴溶液(含苯乙烯)作为混合配料的促进剂使用;过氧化甲乙酮主要加速玻璃钢管生产时固化作用。 2)本项目生产过程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灼烫、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玻璃钢管生产区和危化品中间库的易燃物料装卸、储存、配料及使用过程中泄漏或遇火源造成的火灾爆炸危险。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辨识得知,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过氧化甲乙酮、不饱和聚酯树脂和环烷酸钴中的组分苯乙烯;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经辨识得知,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杭州人通管业有限公司1500t/a玻璃钢管材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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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组长 |
晏金平 |
报告编制人 |
晏金平 |
报告审核人 |
杜泽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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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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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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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金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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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娜 |
工程师 |
110000000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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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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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荣富 |
高工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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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幼明 |
高工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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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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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0 |
晏金平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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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0-2015.11.23 |
晏金平 |
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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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5.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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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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