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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东弘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2/26 8:32:2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320-2015

项目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东弘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衢州市衢江区东弘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8月,注册地址为衢州市衢江区岭洋乡大日坂村,主要从事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的销售。

企业拟经营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经营方式为无仓储批发(直拨直销)。通过本次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物质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5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1种: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包括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物质辨识结果如下:

类别

属性辨识

辨识依据

危险化学品

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公告,2015年第5号)

剧毒化学品

不涉及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公告,2015年第5号)

易制毒化学品

不涉及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年)

监控化学品

不涉及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1996年);

《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1998年)

重点监管

危险化学品

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①《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

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不涉及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高毒物品

不涉及

《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低温灼伤等危险、有害因素。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和《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附录A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函字[2003119号)的有关要求,通过现场检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此项符合要求。

2)公司的安全管理组织符合安全要求。

3)公司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该项符合安全要求。

4)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经安全生产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

通过现场检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评价认为:衢州市衢江区东弘能源有限公司无仓储批发经营天然气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希望业主认真研究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在以后的经营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水平。

项目组长

蔡华伟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报告审核人:杜泽俊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蔡华伟

工程师

1100000000200582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12.4

蔡华伟 孙娜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

时间

20151212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