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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45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16/2/29 0:06:3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N7723固体废物治理

项目编号

2014369-2015

项目名称

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450/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是为建设运营临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杭锅集团下属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BOT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自然人胡博维以参股方式共同组建而成。

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450/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于临安市锦南街道上畔村西村坞,是负责焚烧处理临安市全市居民生活垃圾的设施。项目厂区占地59.95亩,设施组成主要包括:2225t/d二段往复式炉排垃圾焚烧炉和单锅筒自然循环锅炉、1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垃圾卸料进料系统、焚烧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点火油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和水、电、压缩空气系统等。年垃圾处理量15×104t,年发电量5174.4×104kWh(其中上网电量4191.35×104kWh)。项目于20127月开工,20133月完成桩基工程,20133月土建施工正式开始,20135月安装工程开始,201312月完成土建主体结构验收,20143月安装工程基本完成,20144月开始单机调试,201412月调试结束,进入生产试运行。

经过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主要包括需要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及其渗滤液、焚烧产物和辅助材料等。辅助材料中共有9种属危险化学品,其中,乙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过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建设手续齐全;本项目与周围设施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自然条件适中,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安全设施的配备及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所以,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项目组长

张晓民

报告编制人

张晓民

报告审核人

应海源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张晓民

高级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0

蔡丽辉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06

蔡旭东

工程师

1500000000200377

   

   

孙桂荣

高工

48

张永良

高工

28

茅建明

高工

30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5.9/710/1311/16

张晓民、蔡旭东

现场检查/整改复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5-12-25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