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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辰阳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4/18 1:46:1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

项目编号

042-2016

项目名称

浙江辰阳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企业简介:浙江辰阳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5月,注册地址为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新城壮志路23号,主要从事骨架镍催化剂、亚硝酸钠(副产)生产、销售;负载型镍催化剂、N,N,-二苄基乙二胺二醋酸盐生产销售。

    根据发展需要,企业拟开展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业务,拟经营32种危险化学品,分别为: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硝酸、六亚甲基四胺、氨溶液[含氨>10%]、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氟化氢[无水]、氢氟酸、环己酮、环己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1,1,2,2-四氯乙烷、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醛[稳定的]、环氧树脂、乙酸乙酯、甲醇、乙醇[无水]、涂料用稀释剂、甲醛溶液、甲酸、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

企业采取无仓储批发(直拨直销)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不设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

评价结论: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5号)进行辨识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共有32种,分别为: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硝酸、六亚甲基四胺、氨溶液[含氨>10%]、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氟化氢[无水]、氢氟酸、环己酮、环己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1,1,2,2-四氯乙烷、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醛[稳定的]、环氧树脂、乙酸乙酯、甲醇、乙醇[无水]、涂料用稀释剂、甲醛溶液、甲酸、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

    本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本评价范围内氟化氢、氢氟酸、甲醛溶液属于高毒物品;三氯甲烷、硫酸、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甲醇、氟化氢、氢氟酸、乙酸乙酯、三氯甲烷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硝酸[含硝酸≥70%]、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5%]、环六亚甲基四胺[乌洛托品]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灼烫、窒息、腐蚀等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和《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附录A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函字[2003119号)的有关要求,通过现场检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此项符合要求。

2)公司的安全管理组织符合安全要求。

3)公司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该项符合安全要求。

4)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该项符合安全要求。

通过现场检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评价认为:浙江辰阳化工有限公司零售、批发经营本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张启霞

报告编制人:张启霞

报告审核人: 杜泽俊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张启霞

中级

0800000000305569

孙娜

中级

1100000000201210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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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6.2.14

张启霞

孙娜

现场查看项目周边环境、现场情况

报告提交

时间

2016318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