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制氮站项目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6/4/18 1:56:1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制氮站 |
项目编号 |
288-2015 |
|||||
项目名称 |
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制氮站项目现状评价 |
|||||||
项 目 简 介 |
||||||||
通过对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制氮站(制氮规模50000m3/h)生产系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为产混炼胶15万吨、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650万条的大型橡胶制品企业,是国内最大的轮胎生产单体工厂。本项目制氮站属于公司内部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根据安监总厅管四〔2013〕180号,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2)经过辨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共涉及氮[压缩的或液化的]1种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7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产品不在《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中列名,不需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3)经过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4)经过辨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中毒、窒息、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因素是容器爆炸,中毒、窒息。 5)采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类比工程法等安全评价方法,分别对系统安全综合单元、总体布局及常规防护设施单元、生产过程单元、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单元、储存单元、职业卫生单元和安全管理单元等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 通过评价,认为该公司制氮站发生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的危险程度较高,而公司在设备设施、人员条件、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事故隐患。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本报告提出了企业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其中,对于主要事故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见表6-1)。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生产系统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
||||||||
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 |
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 |
徐平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金国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
陈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孙桂荣 |
高工 |
44 |
||||||
张永良 |
高工 |
25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5.11.3 |
金国艳、陈静 |
现场勘察 |
||||||
|
|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1.27 |
|||||||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