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含溶剂回收及剧毒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7/19 2:51:3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040-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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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含溶剂回收及剧毒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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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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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TPC,以下简称“泰华医药”)是以色列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y在中国投资的一家外商独资原料药和中间体的制造工厂,成立于2006年2月,位于杭州市萧山临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六路1889号,注册资本4360万美元,占地面积约115 亩,至今投资建设了三期工程(如下表)。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具有近千吨规模的原料药生产企业,公司现有职工259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7人。 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2015]第5号公告)等进行辨识得知:本项目涉及氨、氢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R22、异丙胺、异丙醇、丙酮、甲苯、甲醇、乙醇、乙腈、乙酸乙酯、正丁醇、环氧氯丙烷、二氯甲烷、氰化钠、氯甲酸乙酯、保险粉、硫酸、盐酸、对甲苯磺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氢氧化钠、氨水、乙酸[含量>80%]、醋酐、无水肼[含肼>64%]、次氯酸钠溶液等29种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涉及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本项目为30%氰化钠溶液)、氯甲酸乙酯;监控化学品氰化钠;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醋酸酐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硫酸、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氨、氰化钠、无水肼属于高毒物品。氨(四车间补氨调整pH用)、氢气(六车间尾气监测用)、甲苯、甲醇、乙酸乙酯、环氧氯丙烷、氰化钠(溶液)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通过辨识,上述危险物质分别具有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储存、使用不当可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伤等事故。 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氨、氢气、甲苯、甲醇、乙酸乙酯、环氧氯丙烷、氰化钠(本项目为30%氰化钠溶液);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胺基化;本项目已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为液体化工罐区和埋地罐区。 评价结论: 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认为,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含溶剂回收及剧毒品使用)所选场地、与周边项目及设施的相互影响、总平面布置等符合要求,项目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成熟、可靠,本项目各项强检设备设施(除部分需整改外)已基本检验合格;企业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含溶剂回收及剧毒品使用)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法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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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晏金平 |
报告编制人 |
晏金平 |
报告审核人 |
杜泽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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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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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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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金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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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娜 |
工程师 |
110000000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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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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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荣 |
高工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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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鑫 |
高工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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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强 |
高工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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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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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0 |
晏金平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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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0-2016.3.26 |
晏金平 |
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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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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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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