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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含溶剂回收及剧毒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7/19 2:51:3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040-2016

项目名称

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含溶剂回收及剧毒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企业简介:

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TPC,以下简称泰华医药)是以色列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y在中国投资的一家外商独资原料药和中间体的制造工厂,成立于20062月,位于杭州市萧山临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六路1889号,注册资本4360万美元,占地面积约115 亩,至今投资建设了期工程(如下表)。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具有近千吨规模的原料药生产企业,公司现有职工259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7人。

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2015]5号公告)等进行辨识得知:本项目涉及氨、氢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R22异丙胺、异丙醇、丙酮、甲苯、甲醇、乙醇、乙腈、乙酸乙酯、正丁醇、环氧氯丙烷、二氯甲烷、氰化钠、氯甲酸乙酯、保险粉、硫酸、盐酸、对甲苯磺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氢氧化钠、氨水、乙酸[含量>80%]、醋酐、无水肼[含肼>64%]、次氯酸钠溶液等29种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涉及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本项目为30%氰化钠溶液)氯甲酸乙酯;监控化学品氰化钠;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醋酸酐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硫酸、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氨、氰化钠、无水肼属于高毒物品氨(四车间补氨调整pH用)、氢气(六车间尾气监测用)、甲苯、甲醇、乙酸乙酯、环氧氯丙烷、氰化钠(溶液)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通过辨识,上述危险物质分别具有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储存、使用不当可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伤等事故。

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氨、氢气、甲苯、甲醇、乙酸乙酯、环氧氯丙烷、氰化钠(本项目为30%氰化钠溶液);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胺基化;本项目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为液体化工罐区和埋地罐区。

评价结论

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认为,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含溶剂回收及剧毒品使用)所选场地与周边项目及设施的相互影响、总平面布置符合要求,项目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成熟、可靠,本项目各项强检设备设施(除部分需整改外)已基本检验合格;企业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含溶剂回收及剧毒品使用)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法规要求

项目组长

晏金平

报告编制人

晏金平

报告审核人

杜泽俊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孙娜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技 术 专 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孙桂荣

高工

40

高子鑫

高工

42

胡永强

高工

29

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6.3.10

晏金平

现场勘查

2016.3.10-2016.3.26

晏金平

调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16.4.2

其他需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