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冠园气体供应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7/19 5:37:1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 |
项目编号 |
073-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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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山县冠园气体供应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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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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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常山县冠园气体供应站(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行业类型:生活用燃料零售;投资人:张雄文;投资额:10万元人民币),于2016年3月7日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016]第330822133957)。 企业拟开展无仓储批发(直拨直销)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业务,拟经营危险化学品:二甲醚。 企业采取无仓储批发(直拨直销)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不设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 评价结论: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第5号)进行辨识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共有1种:二甲醚。 本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和《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附录A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函字[2003]119号)的有关要求,通过现场检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此项符合要求。 2)公司的安全管理组织符合安全要求。 3)公司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该项符合安全要求。 4)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该项符合安全要求。 通过现场检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评价认为:常山县冠园气体供应站无仓储批发(直拨直销)方式经营本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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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张启霞 |
报告编制人:张启霞 |
报告审核人: 杜泽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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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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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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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霞 |
中级 |
0800000000305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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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娜 |
中级 |
110000000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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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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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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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24 |
张启霞 孙娜 |
现场查看项目周边环境、现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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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6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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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