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化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7/19 7:18:0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109-20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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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化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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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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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环检测”)原隶属于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09年由国有股改制为第三方检测机构,2015年11月,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赞宇科技,股票代码002637)绝对控股杭环检测。杭环检测提供专业检测技术服务,涵盖水(生活饮用水、地下水、地表水、污废水、大气降水)、空气和废气(包括加油站油气回收和油库)、噪声和振动、土壤和沉积物、固废、工作场所、室内空气和公共场所、辐射、植物、管道检测多个类别,具有检测能力481项(具体项目1285项),在检测过程中涉及使用硫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以及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公司受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丙酮、二硫化碳、二氯甲烷、甲醇、硫酸、硫酸汞、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硝酸、盐酸属于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涉及的三氯甲烷、丙酮、硫酸、盐酸为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二硫化碳为高毒物品;甲醇、二硫化碳、三氯甲烷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硝酸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3)经过辨识,在本项目中,存在着导致中毒、灼伤、火灾、爆炸、触电、高温、高湿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灼烫。 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该公司涉及甲醇、二硫化碳、三氯甲烷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案例分析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经过本次安全评价,结论是: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化验室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后,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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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张启霞 |
报告编制人:张启霞 |
报告审核人:蔡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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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袁永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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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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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霞 |
三级安全评价师 |
0800000000305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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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慧玲 |
二级安全评价师 |
1600000000200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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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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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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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5 |
袁永强、张启霞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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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3 |
张启霞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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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6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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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