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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新增储存货种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7/19 7:26:1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码头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2015138-2016

 

项目名称

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新增储存货种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如下范围:

1)仓储区储罐,包括:

13000m3储罐4个。

2)新增的 P107AP107BP107C 三台卸车泵及配套工艺管线。

2)危险货物5种:汽油、柴油、 MTBE、 热传导液、 烷基化油 (异辛烷)。其中罐区新增储存危险货物(MTBE、热传导液、异辛烷)、码头新增装卸危险货物(热传导液、异辛烷)。

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码头及码头上的已有设施、库区及库区内的其它设施(包括320000m3储罐、410000m3储罐);公用管廊及管廊上的已有管道等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涉及内容只做一般性表述。本次安全评验收价合同签定之日后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储罐区储存物质变更均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项目内容:

1)本项目在码头新增热传导液、异辛烷危险货物装卸、后方罐区新增甲基叔丁基醚、热传导液、异辛烷危险货种储存、装卸(现状储存汽油),公司需要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的认可作业货种进行补充。

2)本项目在码头的货品接卸、输送、储存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淹溺、中毒、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噪音等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3)根据辨识,码头不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码头在装卸作业期间为重大危险作业场所。罐区已构成一级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经评价,重大危险源的个人风险及区域社会风险均可接受。

4)安全技术状况及安全管理状况评价结论

1)本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建设过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建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本项目所采用的装卸、储存工艺合理、可行,装卸、储存设备设施适用、可靠,在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可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3)项目安全设施根据工程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了落实,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存在个别问题已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确保上述设备设施的齐全、有效并定期检查。

4)项目码头所在水域安全条件及与周边距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5)企业法人取得地方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较为完整,已经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6)码头危险货物装卸相关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7)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消防演习等日常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正常,公司的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企业应根据报告第10.1节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整改落实。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确认合格后,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新增储存货种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基本条件。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蔡旭东

工程师

1500000000200377

陈  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毛岳洲

高工

18

刘俊杰

高工

18

唐刚

副总

10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6.5.11

蔡旭东、陈静

现场勘查

2016.6.1

专家组

报告评审

报告提交

时间

2016.6.13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