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东市民服务中心临时LNG瓶组气化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7/19 7:30:1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天然气 |
项目编号 |
2015281-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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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江东市民服务中心临时LNG瓶组气化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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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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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属城镇燃气范畴。 1)危险化学品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液化的】、四氢噻吩、氮气。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第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第1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及监控化学品。 3)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低温灼烫、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因素,应采取重点防范措施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天然气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大江东市民服务中心LNG瓶组气化站工程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各方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方案设计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安全角度出发,该项目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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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 |
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 |
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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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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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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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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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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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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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杏芳 |
高工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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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广仁 |
高工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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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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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 |
金国艳、陈静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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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 |
金国艳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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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6.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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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