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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雪花啤酒(浙江)有限公司液氨制冷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7/19 7:46:3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液氨制冷

项目编号

2015317-2016

项目名称

华润雪花啤酒(浙江)有限公司液氨制冷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危化品类别及依据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危险性类别

数据来源

危险化学品

1

液氨

易燃气体,类别2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剧毒化学品

1

剧毒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监控化学品

1

监控化学品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1号)

易制毒化学品

1

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445号)

易制爆危化品

1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公安部[2011]公告

高毒物品

1

液氨

高毒物品

《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

首批重点监管的

危险化学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2)通过辨识,本项目生产过程可能造成中毒窒息、爆炸、火灾、低温灼烫、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危险、有害因素,其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情况见下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情况表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存在场所

火灾危险性

可能发生的过程

备注

1

中毒窒息

液氨冷冻车间

乙类

液氨装卸、制冷作业过程、检修作业过程

 

2

爆炸

液氨冷冻车间

乙类

液氨管道、液氨储罐、制冷压缩机制冷、装卸等过程、检修动火等作业过程

 

3

火灾

液氨冷冻车间

乙类

液氨装卸、制冷作业过程、检修动火作业过程

 

变配电所、电气系统

丙类

变配电装置、电气设备

 

4

低温灼烫

氨制冷场所

乙类

接触液氨、乙二醇等低温液体、低温物料输送、设备、管道检修作业过程

 

 次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情况表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存在场所

可能发生的过程

备注

1

噪声危害

冷冻车间

压缩机、泵、风机等运转过程

 

2

触电

变配电房、冷冻车间、控制室等用电场所

电气设备作业过程、雷击

 

3

车辆伤害

液氨装卸区、各罐区及厂内道路

车辆运输、装卸

 

4

高处坠落

冷冻车间

车间2m以上平台操作

 

5

机械伤害

冷冻车间

冷冻车间压缩机、风机、泵等运转时

 

6

物体打击

冷冻车间

主要为设备检修期间的零配件、工具等掉落

 

3)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40号辨识,本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场所为液氨储罐。

评价结果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对本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单元、制冷工艺及过程单元、装置及设备设施单元、液氨储存及使用单元、自动化安全控制单元、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单元、安全生产管理单元、应急救援及事故管理、重大危险源等单元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表明:

1)本项目所在场址及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项目安全条件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项目总平面布置、厂内道路及主要建(构)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基本要求。

3)本项目制冷过程中存在着发生中毒、爆炸、火灾和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的危险。就事故的危险性及其对系统的破坏程度而言,发生中毒、爆炸、火灾事故的危险等级最大,为级(灾难性的),即是可以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事故,必须进行重点防范;发生低温灼烫事故的危险等级为III(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采取防范对策措施;发生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其它事故的危险等级为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致于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或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4)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对主要生产装置进行危险程度排序,其中,达到中度危险(级)的装置为液氨储罐,其它各操作工序设备均属低度危险(级)。

危险度达到级的装置是本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及危险性最大的设备,应重点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以降低其危险程度,根据《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的规定,这些设备均要安装相应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5采用有毒液化气体容器破裂时毒害区估算法,对液氨贮槽破裂泄漏事故后果进行模拟计算可知:一旦115.5m3的液氨贮槽在25时破裂时,氨贮槽内的液氨全部泄漏,将以储罐为中心,在贮槽周围54.6米半径内的人若停留510分钟都有死亡危险,厂区中部冷冻车间周围较大范围内都将受影响。因此企业要对其安全管理引起高度重视。鉴于本项目液氨储量大,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对液氨储罐及其输送管道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及联锁控制系统、液氨贮槽高低液位报警装置、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事故备用槽或事故池,一旦发生液氨泄漏能及时有效处理,可防止事故扩大;并制订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进行演练,切实掌握液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6)液氨储存与使用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要求,但本项目液氨储量较大、液氨危害后果严重,液氨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且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需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定期检查维护,本项目已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计划,企业应在液氨储存现场应设置“两牌一箱”,加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本项目液氨储罐经危险度评价属中度危险等级,按照《浙江省安监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的要求,本项目除目前设置的自动化监测、控制仪表外,并已设置液氨储罐紧急切断装置、事故水喷淋设施,并与液位实现联锁报警控制,能满足自动化控制基本要求。

8)企业已进行作业场所毒物浓度检测合格。本项目采取的防毒、防腐蚀、防噪声、防高温等措施基本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9)本项目存在雷电、静电危害的相关场所已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但检测报告已经过期。

10)本项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压力表、作业场所气体检测报警仪等已经检验、校检合格。

11)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均取得上岗证。

12)本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所定义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场所为冷冻车间的各液氨储罐。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华润雪花啤酒(浙江)有限公司液氨制冷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基本要求。

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根据制冷系统重大危险源和液氨储存、使用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定期组织项目有关的事故应急演练,并进行有效记录和演练总结;组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对策措施进行不断补充、完善,切实做好液氨制冷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金国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陈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邵关荣

高工

44

张永良

高工

2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6.1.3

金国艳、陈静

现场勘察

2016.1.3

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6.4.29

其他需公开的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