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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新建IBR-7和ELX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试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7/19 7:59:0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中试项目安全评价

项目编号

杭安科【】字第025-2016

项目名称

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新建IBR-7ELX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试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本项目为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新建IBR-7ELX原料药(医药)中试项目。该项目涉及氮气、甲醇、乙醇、甲苯、盐酸、氢氧化钠、异丙醇、乙酸乙酯、三乙胺、硼氢化钠、甲基磺酰氯、DMF(二甲基磺酰胺)、NMM(甲基吗啉)、THF(四氢呋喃)、乙腈等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甲基磺酰氯;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盐酸;重点监管化学品甲苯、乙酸乙酯、甲醇;不涉及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该中试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噪声危害、高温/高湿危害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及中毒,涉及的主要场所是八车间,属甲类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泰华医药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但与全厂一起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法、事故案例分析等评价方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泰华医药中试项目的作业场所、试验工艺、仪器、设备、电气设施、项目自动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试验条件及安全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发现该中试项目在已选场所进行试验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项目组长

张启霞

报告编制人: 张启霞

报告审核人:晏金平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孙  娜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孙桂荣

高级工程师

47

赵晓政

高级工程师

30

凌文华

高级工程师

27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6.4.7

张启霞、孙娜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6429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