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新建IBR-7和ELX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试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7/19 7:59:0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中试项目安全评价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025-20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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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新建IBR-7和ELX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试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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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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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新建IBR-7和ELX原料药(医药)中试项目。该项目涉及氮气、甲醇、乙醇、甲苯、盐酸、氢氧化钠、异丙醇、乙酸乙酯、三乙胺、硼氢化钠、甲基磺酰氯、DMF(二甲基磺酰胺)、NMM(甲基吗啉)、THF(四氢呋喃)、乙腈等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甲基磺酰氯;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盐酸;重点监管化学品甲苯、乙酸乙酯、甲醇;不涉及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该中试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噪声危害、高温/高湿危害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及中毒,涉及的主要场所是八车间,属甲类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泰华医药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但与全厂一起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法、事故案例分析等评价方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泰华医药中试项目的作业场所、试验工艺、仪器、设备、电气设施、项目自动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试验条件及安全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发现该中试项目在已选场所进行试验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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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张启霞 |
报告编制人: 张启霞 |
报告审核人:晏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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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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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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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娜 |
工程师 |
110000000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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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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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荣 |
高级工程师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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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政 |
高级工程师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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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文华 |
高级工程师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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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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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7 |
张启霞、孙娜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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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6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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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