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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余杭区黄湖LNG气化站项目安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14 5:35:1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城镇燃气

项目编号

086-2016

项目名称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余杭区黄湖LNG气化站项目安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绍兴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 LNG 备用应急气源站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内容: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余杭区黄湖LNG气化站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重点为项目建设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具体包括:

建筑:综合楼、生产辅助用房、灌装台、门卫

设备设施:LNG储罐、调压计量加臭撬、气化器、储罐增压器、放散管及相应工艺管道。

本次评价以气化站围墙为界,围墙外区域、管道不属本次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一、危险有害辨识结果

1)本项目LNG气化站属于城镇燃气范畴。

2)经过辨识,本项目共涉及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四氢噻吩2种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4)经过辨识,本项目天然气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已单独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预测项目在建成投产后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灼烫、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窒息、车辆伤害、高处坠落、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

二、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项目位于余杭区黄湖镇,选址符合《余杭区城市天然气利用规划》,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2)本项目周围无有关法规规定的需与重大危险源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或设施,本项目对外部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3)本项目与界区相邻的建筑、道路的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安全要求。外部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本项目工艺成熟、可靠,国内已建有多家类似气源站,运行稳定。

评价结论: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余杭区黄湖LNG气化站项目,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各方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项目方案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是可以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的。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蔡旭东

工程师

1500000000200377

陈静

程师

1100000000301594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王杏芳

高工

30

张永良

高工

30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6.3.29

蔡旭东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6.8.28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