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创新制冷电器有限公司聚氨酯泡沫行业淘汰HCFC-141b技改项目 发布日期:2016/10/14 5:40:3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业 |
项目编号 |
112-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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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创新制冷电器有限公司聚氨酯泡沫行业淘汰HCFC-141b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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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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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杭州创新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是生产商用制冷设备的专业厂家,专业研发、生产、销售商用冰柜,公司生产的产品均已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获得制冷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需大量使用发泡保温材料,根据国际蒙特利尔协议和我国的产业政策,企业计划投资350万元实施HCFC-141b淘汰项目,以零ODP发泡剂环戊烷替代HCFC-141b,改进生产工艺,使之符合国际和国家环保要求。 评价结果: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环戊烷、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其中天然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2)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及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及噪声、高温危害等。 3)本项目未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两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 4)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所列炼油、氯碱、硫酸、氟化氢、合成氨等行业,生产过程不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所列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无强制设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系统的要求。 5)经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从项目所选厂址周边情况来看,500米范围内无学校及重要公共建筑等人口密集场所和公共设施,周边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厂区外人员的活动对本项目影响很小。因此周围环境与本项目间的相互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7)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将发泡剂由HCFC141b改为环戊烷,项目的工艺过程基本不变,选用的高压发泡机属于成熟成套设备,需改造的设备也委托专业生产企业进行改造,因此工艺技术成熟可靠。 8)根据本项目情况,从总平面布置与建筑结构、工艺技术与设备、配套的储运电气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及自动化控制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预评价认为,在建设、设计、施工各方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厂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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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斯黎明 |
报告编制人 |
斯黎明 |
报告审核人 |
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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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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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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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黎明 |
高级工程师 |
120000000020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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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珊 |
高级工程师 |
11000000020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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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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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荣 |
高级工程师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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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良 |
高级工程师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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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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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 |
斯黎明、刘珊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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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 |
斯黎明、徐平 |
报告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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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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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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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