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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明乐化工厂年产300吨凹版油墨改建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6/10/14 5:44:3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128-2016

项目名称

杭州临安明乐化工厂年产300吨凹版油墨改建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项   目   简    介

 辨识、评价结果

通过对杭州临安明乐化工厂年产300吨凹版油墨改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杭州临安明乐化工厂年产300吨凹版油墨改建项目涉及甲醇、异丁醇、乙二醇丁醚、甲苯、二甲苯、2-丙醇、乙醇、凹版油墨等8种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本项目甲苯、甲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2)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年产:凹版油墨300t。经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3)本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灼烫、车辆伤害及毒害、高温、高湿、噪声、粉尘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

4)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等对本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进行检查评价,结果为:项目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厂内道路和间距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通过对本项目的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表明本项目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等危险、有害因素。

其中主要的危险、危害是火灾、爆炸,其危险等级为级,一旦发生事故,将是灾难性的,将造成企业的财产重大损失,人员重大伤亡;其次是有毒物质的意外泄漏或事故性溢出引起的中毒窒息,其危险等级为II级,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另外,触电、中毒、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等级II级,同样也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本项目适用于浙安监管危化[2012]66号和杭安监管审批[2012]106号规定的“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综合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及基础条件满足安全要求。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各方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本安全评价意见书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杭州临安明乐化工厂年产300吨凹版油墨改建项目能满足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

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金国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陈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技 术 专 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张永良

高级工程师

25

孙桂荣

高级工程师

40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6.7.4

金国艳陈静

现场勘察

2016.7.20

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6.7.29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