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50万吨废钢加工基地项目 发布日期:2016/10/14 5:56:2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业 |
项目编号 |
173-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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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50万吨废钢加工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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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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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原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为主,现因经营需要,计划在现有厂区内通过技术改造,增设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设施,形成年回收再生金属50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是对现有厂房建筑进行调整改造,在6#厂房设置大型剪切机,进行废钢剪切及大件人工切割等作业,3#厂房主要为打包等轻薄料加工 评价结果:1)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21号)第Ⅰ类鼓励类第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5、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国内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方向。 2)本项目位于诸暨市城东路同乐下村浙江新世纪诸暨分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区周边为道路,隔路有小学,与本项目间距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是对收集的废钢进行分拣分类和剪切加工打包,选用的加工设备均为成套供应的设备,以机械辅助人工作业为主,工艺成熟可靠。 4)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丙烷、氧气;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5)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及毒害、噪声、高温危害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和机械伤害 6)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所列行业,生产过程不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经装置危险度评价,所有装置的危险等级均为III级(低度危险),无强制设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系统的要求 7)从项目所选厂址周边情况来看,周边有居民住宅和小学,间距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企业为一般工业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料,仅部分物料切割过程需使用丙烷和氧气。厂区外人员的活动和本项目的相互影响很小。因此周围环境与本项目间的相互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8)根据本项目情况,从总平面布置与建筑结构、工艺技术与设备、配套的储运电气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及自动化控制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安全预评价认为,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各方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安全设立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厂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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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斯黎明 |
报告编制人 |
斯黎明 |
报告审核人 |
徐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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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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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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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黎明 |
高级工程师 |
120000000020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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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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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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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关荣 |
高级工程师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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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良 |
高级工程师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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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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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2 |
斯黎明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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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6.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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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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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