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储存及化验室试剂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17 2:01:5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环境治理业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157-20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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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储存及化验室试剂使用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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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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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集团隶属于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138-1号。主要承担杭州市垃圾前端收集和运输、生态填埋、焚烧处置、沼气发电、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环境设计咨询、道路清扫保洁、物业管理、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文化创意、生态环境教育及对外经营模式拓展业务,承担着杭州主城区100%的生活垃圾集疏运工作和93.49%的垃圾末端处置工作。该公司污水处理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化验室:氢氧化钠、重铬酸钾、硫酸汞、硫酸、盐酸等化学品的使用;药品仓库:双氧水(过氧化氢溶液)的储存)。 我公司受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重铬酸钾、氢氧化钠、硫酸汞、硫酸、盐酸、过氧化氢属于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涉及的硫酸、硝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涉及过氧化氢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灼烫、触电、高温、高湿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中毒、灼烫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案例分析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在采取措施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确保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全面落实的前提下,本次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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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张启霞 |
报告编制人:张启霞 |
报告审核人:蔡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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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袁永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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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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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霞 |
三级安全评价师 |
0800000000305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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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慧玲 |
二级安全评价师 |
1600000000200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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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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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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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8 |
袁永强、张启霞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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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15 |
袁永强、张启霞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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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6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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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