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4500t/a高沸裂解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6/10/17 3:17:0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项目编号 |
006-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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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4500t/a高沸裂解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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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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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地处开化县城南,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有机硅单体及其系列产品生产、销售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各种甲基氯硅烷单体、甲基环硅氧烷混合环体、六甲基二硅胺烷(硅氮烷)、六甲基二硅氧烷(硅醚)、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酸酯等。公司现有员工400余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员10人。 通过对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的现场调查,并对收集及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进行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作了定性、定量的评价,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辨识结果 (1)经过辨识,经过辨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中共有7种危险化学品,分别为氯化氢[无水的]、三正丁胺、二甲基二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 甲基二氯硅烷、甲基氯硅烷高沸物。 在上述危险化学品三正丁胺为剧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经过辨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温烫伤、低温冻伤、化学灼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及粉尘、毒害、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险化学品泄漏和反应失控是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把整个厂区作为一个辨识单元,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所在的厂区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进行分级,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所在的厂区已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2)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分别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案例分析法对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4500t/a高沸裂解装置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结果概括如下: (1)总平面布置和生产工艺经过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33010973)设计。 (2)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固有危险性,但通过固有危险程度评价和风险程度评价,认为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本项目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3)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的有关要求;水、电、汽等公用工程供给有保障;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即可使此类影响处于可接受的程度;周围设施对本项目的安全不构成威胁;针对不利的自然条件,本项目已采取了必要的应对措施。所以,本项目外部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4)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结果如下: ①该公司涉及大量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生产过程固有的危险性较高,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将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该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待改进,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补充和完善。企业的从业人员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设备装置和附件设施方面,安全附件和安全设施的配置合理。 工艺操作方面,生产过程采取的是比较成熟的工艺,在职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的基础上,生产操作的安全程度可以得到保证。 生产环境和安全条件方面,作业环境条件符合防火、防爆、防中毒的安全要求,企业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以满足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 ③采用事故案例分析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应采取的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3)安全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确认合格后,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4500t/a高沸裂解装置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技术对策措施进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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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何慧铃 |
报告编制人 |
何慧铃 |
报告审核人 |
袁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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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袁永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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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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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贵云 |
工程师 |
080000000010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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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 |
工程师 |
0800000000101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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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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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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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
孟贵云、周东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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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5 |
孟贵云、郑民钢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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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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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