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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年产新工艺炭黑10万吨及尾气综合利用工程,年产全钢载重子午胎240万条迁扩建项目生产过程及其配套工程(一期) 发布日期:2016/11/18 2:20:2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橡胶制品业

项目编号

2015232-1-2016

项目名称

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年产新工艺炭黑10万吨及尾气综合利用工程,年产全钢载重子午胎240万条迁扩建项目生产过程及其配套工程(一期)

项   目   简    介

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富阳区新登镇双清路98号,前身杭州富春江实业有限公司,于20123月变更为现名称,系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与富阳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产品覆盖全钢载重子午胎和炭黑等。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粗蒽(蒽油)、煤焦油、硫磺、120#溶剂油、氨溶液[含氨>10%]、盐酸、液碱、液化石油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和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中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液化石油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120#溶剂油参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管理;硫磺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硫磺属于重点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性类别为高。

本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含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粉尘、触电、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含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烫。

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液化石油气,均为钢瓶装;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厂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组长

刘珊

报告编制人

刘珊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刘珊

工程师

1100000000201988

金国艳

工程师

1600000000200505

技 术 专 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孙桂荣

高工

44

张永良

高工

27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5.10.16-11.16

刘珊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6.7.27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