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第5号)进行辨识,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有甲醇、乙醇[无水]、正丁醇、2-甲基-1-丙醇、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甲苯、1,3-二甲苯、丙酮、2-丁酮、环已酮、乙酸乙二醇乙醚、正丁醚、二甲氧基甲烷、200#溶剂油、1,1-二氯乙烷、固化剂、涂料催干剂、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醇酸树脂漆类、丙烯酸酯类树脂漆类、氨基树脂漆类、涂料用辅助材料(稀释剂)。
2)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辨识结果
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丙酮、甲苯、2-丁酮为易制毒化学品;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本次评价范围内乙酸乙酯、甲醇、甲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4)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
5)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建设项目建成后存在火灾、爆炸、灼烫、中毒窒息、粉尘、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等事故的危险源和触发因素。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经过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采用定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类比工程法、等对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固有危险程度、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表明:
(1)本建设项目与周边企业的间距符合安全要求,企业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2)本建设项目依据《建德市前山涂料有限公司年产地板油漆3600吨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进行了安全设施的施工,监理。
(3)通过对项目合法性、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方面、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工艺、装置和设备设施、储存场所、职业卫生、事故及应急管理等单元的评价,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经过试生产调试,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合格,整个生产装置运行稳定。
(5)建设项目未纳入强制性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要求范围,因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甲类储罐区已安装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故符合安全要求。
(6)通过评价,本建设项目还存在一定的事故隐患,对此本评价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详见表7-1)
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