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硝酸铵仓库专项评价 发布日期:2016/11/26 2:28:5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007-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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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硝酸铵仓库专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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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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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下练村,在生产抗寄生虫药物吗替麦考酚酯产品的过程中,需要使用硝酸铵作为发酵的氮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52号),硝酸铵应纳入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由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在原有的危险化学品仓库1中分隔出1间,作为硝酸铵的专用储存仓库。本次评价即是受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委托,对该硝酸铵专用储存仓库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硝酸铵仓库位于危险化学品仓库1内,建筑面积30㎡(7.5m×4m),高度4.5m,最大储存量确定为4.5t。经辨识,硝酸铵属民用爆炸物品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危险性有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和流失危险性。硝酸铵仓库所在的危化品库区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经定性、定量评价,认为硝酸铵仓库安全防护距离及周边防火间距符合有关规定及规范要求;仓库采取的实体防范措施、技术防范措施、治安防范措施及其他安全设施及措施符合有关规定及规范要求。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治安保卫机构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比较完善,应急器材配置充分。所以,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具备硝酸铵储存及使用的安全条件,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采购硝酸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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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张晓民 |
报告编制人 |
张晓民蔡旭东 |
报告审核人 |
应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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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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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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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民 |
高工 |
080000000010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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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丽辉 |
工程师 |
080000000030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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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旭东 |
工程师 |
080000000030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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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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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鑫 |
高工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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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建平 |
高工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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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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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3、2016/1/12、2016/1/21 |
张晓民、蔡旭东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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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6-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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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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