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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LNG综合站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17/1/6 0:43:2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燃气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107-2016

项目名称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LNG综合站安全预评价

项   目   简    介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本项目属城镇燃气范畴。

1)危险化学品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 [含甲烷的]、四氢噻吩、氮气。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445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第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1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及监控化学品。

3)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低温灼烫、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因素,应采取重点防范措施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本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城镇燃气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纳入管理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天然气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蔡旭东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金国艳

工程师

二级安全评价师

陈静

工程师

三级安全评价师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王杏芳

高级工程师

40

陈广仁

教高

4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6.3.16

金国艳、陈静

勘察现场

 

 

 

 

 

 

报告提交

时间

2016.4.27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