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航科技有限公司MF水性分散剂8000t/a、木质素磺酸盐6000t/a、木质素兰300t/a、木质素黑300t/a、木质素灰200t/a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 发布日期:2017/1/6 0:48:1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学品制造业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185-2016号 |
||||
项目名称 |
杭州富航科技有限公司MF水性分散剂8000t/a、木质素磺酸盐6000t/a、木质素兰300t/a、木质素黑300t/a、木质素灰200t/a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杭州富航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3日,主要产品为水性分散剂(木质素)、木质素兰、木质素黑、木质素灰,属于化学品制造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所属大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所属小类为专用化学品制造;在生产过程中涉及液碱、硫酸、甲醛溶液的使用,品种未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所以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的规定,以及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公司受杭州富航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硫酸、甲醛溶液、氢氧化钠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涉及的硫酸为易制毒化学品;甲醛为高毒物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本项目生产运营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高温、淹溺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灼烫。 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案例分析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论为: 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杭州富航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
|||||||
项目组长 |
张启霞 |
报告编制人:张启霞 |
报告审核人:蔡华伟 |
||||
技术负责人 |
袁永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张启霞 |
三级安全评价师 |
0800000000305569 |
|||||
何慧铃 |
二级安全评价师 |
1600000000200568 |
|||||
|
|
|
|||||
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
|
|
|||||
|
|
|
|||||
|
|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6.10.15 |
袁永强、张启霞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
2016.12.6 |
袁永强、张启霞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
|
|
|
|||||
报告提交 时间 |
2016年12月12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