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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太湖水厂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7/1/6 0:57:1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使用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215-2016

项目名称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太湖水厂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湖州市自来水公司为主体,联合市区各国有水务企业资产重组后组建的专门从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生产经营与服务的国有独资公司。

太湖水厂隶属于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能力总规模为40m3/d,采用臭氧氧化预处理+混凝沉淀过滤常规处理+臭氧、活性碳深度处理工艺。与城北水厂等其它水厂联合向整个湖州市中心城市供水,规划供水范围包括整个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范围。

我公司受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太湖水厂剧毒化学品(液氯)使用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次评价结论:

1)经辨识,水厂储存/使用的液氯属剧毒化学品。

液氯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属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

液氯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导致中毒、爆炸、灼烫、火灾、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淹溺等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因素为中毒、爆炸和灼烫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同时还存在着职业中毒、高温、高湿等危害因素。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太湖水厂加药厂房已构成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化学品是液氯。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40号,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太湖水厂加药厂房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划分为三级重大危险源。

4)毒物泄漏模拟

1只液氯钢瓶泄漏为例,计算氯气致死毒害区半径为31.4m,致重病毒害区半径为110m

5)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

采用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的风险模拟软件模拟得出,个人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采取一些安全措施后社会风险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次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太湖水厂剧毒化学品(液氯)使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水厂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技术对策措施逐步完善。

项目组长

蔡华伟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蔡华伟

高级工程师

1100000000200582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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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6.9.30

蔡华伟 晏金平

现场调研

2016.11.2

蔡华伟 晏金平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

时间

20161111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